半小时,市区花园路丽阳街路口100多人被点赞,10多人被处罚!
1月25日下午,交警莲都大队民警在市区花园路与丽阳街路口启动“安全之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现场对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员进行点赞、发放礼物,对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您好,您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为您点赞,请继续保持!”
15时2分许,外卖小哥陈某骑着电动自行车,由南往北经过十字路口,交警向他竖起了“点赞”的大拇指,并示意其减速靠边停下。说明意图后,交警在其电动自行车前方贴上了带有丽水交警LOGO“点赞”手势的贴纸、送上了小礼品。中国人保财险莲都支公司将对持有贴纸的车主予以电动车保险优惠政策。
骑车戴头盔是为了自己的安全,我以后肯定也会一直这么规范佩戴,也会告诉家人,骑电瓶车也好,开摩托车也好,还有就是使用租赁的电动车时,都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
市民小朱获得交警点赞后,还和漂亮的女骑警合影留念。
与这边的点赞、可享受保险优惠政策不同,另外一边,多位市民因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逆行被处罚。
“刚才事情急,忘记戴上头盔了,以后一定改正,一定佩戴。”一男子骑着一辆绿色的电动自行车,经过十字路口,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并处罚。
▲一男子逆行被处罚
▲一男子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处罚
到15时30分许,短短半小时内,交警对100多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出行的市民进了点赞,对10多位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市民进行了处罚。
▲莲都交警铁骑宣传团队为文明出行市民点赞
2018年10月以来,我市交警部门启动了对电动自行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整治工作,市民佩戴安全头盔意识明显大幅度提高,电动车事故致死率显著下降。2020年,交警莲都大队在辖区视频抽测显示,城市道路电动车头盔全年平均佩戴率达95.47%。此外,2020年,莲都大队共处罚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3万余起。
“我们开展‘安全之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目的,就是要以奖励的形式,带动市民潜移默化地养成自律习惯,以榜样引领大家,切实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实现事故‘减量控大’”。交警莲都大队民警吴昊珉表示,活动启动后,莲都交警将不定期在各个路口路段处开展活动,以“转起来”的形式,将宣传带到不同区域的活动人群,让更多市民参与交通文明出行。
骑车戴头盔,安全带回家,为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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